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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24 15:11来源:县委巡察办作者:县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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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中旬至8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向县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改落实作为对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体检和推动工作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机。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当天,县供销社对照反馈意见,仔细查摆分析问题症结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制定《肥西县供销社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5项共6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21条整改措施。

(三)坚持从严从实,推进反馈整改

注重问题整改和健全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突出立行立改,持续跟踪问效,突出实效长效,杜绝“应付心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彻底整改。整改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9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反馈整改落实落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学习制度,确定人事教育科负责,规范整理学习材料;二是县社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多次研讨。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结合主题教育,已在2023年9月25日、10月8日、10月30日、11月27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党章修正案,并开展了2次研讨;2023年11月16日、12月8日分别组织了2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

3.规范中心组学习。县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安排的中心组学习内容亲自审核,分管负责同志对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把关,每次学习内容先报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2023年全年中心组学习12场次。

4.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调整县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在编人员。

5.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到位。一是对所有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栏进行检查,对宣传标语未更新的第一时间更换;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基层社的年终考核范围,加强管理和学习,每年按照最新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宣传栏。

6.强化服务“三农”谋划指导。加强指导,实施好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包联帮扶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共帮扶6家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技术支持和政策解读等帮扶;贯彻落实“开放办社”政策,2023年吸纳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1家,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2个,新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新成立为农服务行业协会1个,参股领办龙头企业4家,吸纳一般企业6家;开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水稻、小麦服务面积1.02万亩。

7.提升“特农汇”助农惠农效果。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对供销社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创新特色馆的运营模式,与三河文旅共创“肥西有礼甄选店”,在进货、销售、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采取灵活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效益;三是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特色馆工作进度、销售情况、账户收益进行全面分析,加强社企衔接。

8.提升新网工程建设成效。一是扩大服务网络,2023年农新流新建项目23个;二是提高项目建设标准,统一标示标牌、规定场地面积等,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制定项目验收方案、验收表,成立了验收小组,对新建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9.加快社有企业改革进程。一是争取上级供销社发展基金,加大对肥西有礼甄选店及基层供销社资金倾斜力度;二是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双社联动,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肥供销〔2023〕30号),开展调研,确定试点行政村2家;三是县社开展基层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吸纳社会人才12人补充到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壮大服务“三农”人才队伍。

10.发挥农资服务优势。一是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农资保供专班,明确综合业务科为责任科室,半月统计上报数据一次,每季度总结工作一次;二是继续吸纳龙头企业加入农资协会。

11.推进积案化解。一是小庙供销社房产证办理事项,因涉及多方主体,情况复杂,门面房商户不愿承担办证税费,小庙供销社也无资金来源和政策依据,要求小庙社收集资料梳理解决问题,并对原小庙社原负责人进行问责;二是对于存量信访积案,坚持分类施策,与属地保持沟通,时刻掌握人员动向,人稳当地,事在当地解决。

12.扎实开展环巢湖流域农废回收工作。一是确定了抽检制度,要求按照每车不少于5包的标准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二是联合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各回收网点进行执法检查;三是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各回收网点台账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回收补贴。

13.加强再生资源管理。一是建立了科室包保责任制,科室包联各基层社,并将城区按路段进行划分定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系,联合督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三是通过市社联系对接一家法国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洽谈合作。

(二)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升管党治党各个环节

1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年度计划,党组会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两次以上;二是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第一时间研究调整人事分工,及时调整相关领导组成员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落实“一岗双责”。

15.以案促改,深入开展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一是对涉及供销系统的党员干部处分按要求及时通报;二是各分管领导对基层社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以及开展书记上党课时要把本系统职工处分案例作为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16.加强作风建设。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基层社、社属企业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要求班子成员不定期对所分管基层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每年组织两次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苗头及时警示惩戒,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加强人事管理,对基层单位返聘人员逐步完成清退工作;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违纪违法情形坚决处理到位,绝不姑息

17.“一岗双责”落实有力。一是成立肥西社有资金监管代理中心,将所属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到县社统一进行,实行资金统管和会计集中核算,2024年1月已开始运行;二是采取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财经制度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各基层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开展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增强其法规意识和规范意识。

18.摸清资产底数。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8家基层社和4家直属企业开展督查整改,将社有资产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

19.推进闲置资产再利用。召开推进会,组织各基层单位核实闲置资产面积,填报闲置资产情况登记表。

20.收回被占用资产。官亭、丰乐、山南等基层社通过与资产占用人补签承租协议、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解决房屋资产被原职工占用问题。

21.规范资产租赁。对部分基层单位资产租赁不规范问题,对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22.规范租金管理。金鑫公司对租金收缴不及时以及疫情期间租金减免不合规问题,已核实相关账目,落实资金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资产确权登记。上派中心社对所属中派分社的1522平方米土地未确权登记问题,已按规定向县相关部门提交办证材料,进行确权登记。

24.清除部分老旧资产安全隐患。组织各基层社进行风险排查,对部分老旧资产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25.解决拆迁补偿长期未兑现问题。高刘社、上派社在县社协调下,积极与合肥经开区等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充分对接协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收到了部分拆迁补偿款,解决社有资产拆迁补偿长期未兑现问题。

26.完善拆迁手续。花岗社对2013年征迁无三榜公示材料,房屋丈量表及附属物登记表缺少登记人、负责人签字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和手续。

27.规范征迁安置工作。官亭社对征迁安置不合规问题,已收回了不合理的分摊面积,发函官亭镇政府不予提供相关办证材料,并将问题线索材料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当地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8.明晰资产处置情况。上派社对房屋处置款不清问题,已核清具体事项并向县社上报了核查结果。

29.规范采购程序。对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处置主体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重新制定了县供销社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在机关周例会上组织学习了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0.规范工程管理。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资产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工程管理,并补齐相关工程验收报告。

31.规范工程款支付。一是利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财经制度学习会、机关工作会等形式,组织县社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法规,增强法规意识及规范意识 ;二是组织计财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对支付不规范的装修工程款进行详细核查,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2.规范“农新流”项目资金使用。一是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检查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业务科室与计财审计科组织申报项目验收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底,已验收通过开放办社项目45家,再生资源项目7家,农新流项目23家。

33.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对长期无收益的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收回投资金桥红薯粉丝厂资金200万余元。

34.规范资产处置。按照法院要求,组织对物回公司进行清算。

35.加强财务管理。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制定《县供销社基层社与直属企业资金统管和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成立县供销社社有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下设社有资金监管代理中心,负责资金统管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现对基层社和下属企业财务的全面有效监管,2024年1月已开始运行。

36.统一收据管理。制定印发《肥西县供销社基层单位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经费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7.严格财务审核。对相关借支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对费用支出资料不齐的问题,已查清核实并补齐相关资料。

38.规范报销程序。对涉及的相关业务进行核实,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9.规范拨款流程。加强预算管理,2023年起对农新流、农废等专项资金,严格按文件规定直接拨付项目单位,规范拨付流程。

40.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定印发《肥西县供销社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层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杜绝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对县社2020年6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0800元已全部追回,三河社、金鑫公司、上派社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整改到位。

41.杜绝酒桌办公。严格实行全年限额控制招待标准,严禁公务接待中出现烟酒支出。

(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组织建设

42.强化党组对党建的研究推动。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责任制,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定期在党组会上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结合本年度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措施。

43.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谋划年度工作并做好总结,每年12月底前党总支召开会议,听取各支部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44.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一是对紧急事项来不及进行集体研究的,做好预案;二是修订完善《中共肥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肥西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

45.完善党员信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定期整理档案,更正党员信息,做到全面准确。

46.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实施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47.规范党费收缴。规范党费缴纳程序,对困难党员党费按规定先缴纳后减免,并报县直工委备案。

48.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树立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审核把关,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检查,规范活动记录。

49.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指导,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50.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制定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要求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做到“真材实料”,避免空谈、内容雷同;二是民主生活会材料坚持领导班子亲自撰稿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核;三是在相互批评上要做到点人点事,红脸出汗。

51.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组织生活。

52.规范党务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做到在公开项目上求精,在公开内容上求深,在公开对象上求全。

53.规范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人事教育科全面梳理全系统在职人员信息,逐一核对人事档案,严格按规定对次月达龄退休人员及时发出提醒通知,督促办理退休手续。

54.杜绝基层单位“近亲繁殖”现象。一是对同一单位中近亲人员及时调整交流;二是公开招聘12人,进入8个基层社和4个企业工作;三是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探索多渠道选拔模式,杜绝“近亲繁殖”现象再次发生。

55.规范机构设置。撤销合作经济指导科和资产管理中心,今后设置科室严格按程序先向县编办进行预审报告,待正式通过后才予设立。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

56.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57.对上轮巡察问题进一步整改。根据从严治党和新的党组条例要求,县供销社2023年对县社领导班子进行分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包保责任,每半年指导一次。

58.对盛安花炮公司招待费问题整改到位。对上轮巡察反馈的“盛安花炮公司招待费有虚列费用支出嫌疑”问题,已退回该招待费,持有的盛安花炮公司股权已依法转让。

59.有序清理核销长期往来款。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单位往来账户进行有序清理,依法进行核销。

60.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县社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内审工作,要求相关科室组织多种形式的财务审计法规制度学习,加强审前调查研究,结合社有资金日常监管开展内部审计,注重审计结果运用。

三、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供销工作稳步向前

(一)坚定整改决心,一以贯之抓整改

始终坚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后续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定期调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机制促长效

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做好结合文章,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将整改工作与县供销社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565661;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肥光办公区3号楼3415办公室;电子邮箱:704419049@qq.com

中共肥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