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二分组联动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上派镇27个村、社区延伸开展政治巡察。2020年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分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上派镇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7月30日,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按照整改计划和措施已全部组织实施。
一、“监督检查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排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确保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及时传达学习相关党建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落实部署,切实消除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2.根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结合《上派镇基层党组织星级创评考核办法》《上派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与目标工作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严格考核,规范党建工作。针对爱和社区、鲍冲村、彭圩村等党建工作考核靠后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3.针对部分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偏弱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从发展党员程序、“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培训指导。截至目前,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42次。同时,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考查,通过笔试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理论素养。
4.对相关村、社区专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核查梳理各级党组织专题教育开展情况。
5.开展党建业务季度培训、党务知识考查,对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指导,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同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专题教育中,通过事前培训、事中督导、事后检查的方式,确保专题教育开展到位。
(二)关于“征拆安置政策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房屋丈量登记。上派镇提请县住建局对第三方测绘公司就丈量登记规范做出明确要求,丈量登记表中需绘制房屋平面位置图,明晰标注被征迁房屋四至边界位置。2020年上派镇启动的征迁项目,测绘公司均已清晰标注被征迁房屋四至边界位置。
2.做好被征迁房屋地形图比对。严格按照肥西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上派镇2014年、2015年度征迁审核有关事项的回复》(肥房征〔2016〕21号)规定要求,做好地形图比对工作。目前,具备比对条件的工厂路改造项目、县政府大院项目均已完成地形图比对工作。
3.完善房屋面积合法性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征迁方案,镇各征迁指挥部出具房屋合法有效认证表新增“群众代表签字”栏。经过群众代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片区指挥长签字盖章、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给予确认,方可报送镇审核组进行审核。
4.制定《上派镇征迁业务指导手册》,并印发各征迁指挥部。同时,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深入解读征迁政策,及时解答征迁一线工作实际问题,确保征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5.加快2014年、2015年征迁户正式安置协议签订工作。截至目前,针对2014年、2015年征迁户发放县级确认函10054户,正式安置协议累计签订9251户。对于协议签订滞后的进行督查指导,下发协议签订进度交办单,制定协议签订进度表,各片区按照计划推进正式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6.开展2016年后房屋征迁档案审核工作。对征迁房屋档案审核工作采取分片包保,明确档案审核人员及分工。按照《档案审核计划时序表》,保质保量完成审核出榜任务。截至目前,2016年后的26个征迁项目已完成三榜公示4545户,通过县级审核3264户。
7.组织协议签订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召开上派镇2014、2015年房屋征迁安置协议签订培训会,对全镇涉及片区指挥部工作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业务人员、征迁信息员进行协议签订业务全面培训。
8.建立征迁户档案审核调度机制,强化征迁档案报审。制定《关于印发上派镇房屋征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上政〔2019〕37号),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上派镇征迁户档案审核流程图,规范征迁档案报审程序,通过镇级审核的档案,分批有序报送县级审核组审核,并积极与县级审核组对接,提高县级档案审核速度。
9.对我镇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不规范问题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严格整改到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支付补偿款。
10.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派镇实际,修订《上派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强化部门内部控制。
11.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
(三)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1.规范各村、社区党组织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步开展学习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活动等,明确要求各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
2.通过业务培训和党务知识考查的方式,强化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求是》等相关学习书籍;提高各级党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的认识。
3.依据《上派镇基层党组织星级创评考核办法》、《上派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与目标工作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开展考核,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强化政治理论素养。
4.各村、社区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反馈问题涉及的村、社区对存在学习态度不端正行为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5.各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支部书记引导督促党员加强学习,党务工作者督促党员定期学习。
6.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和党务知识考查,着力提升理论学习认识及业务水平,并将考试结果、培训表现和党组织学习情况计入星级创评和双百分制考核结果中。
(四)关于“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行动,对****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统计,2020年1月以来,镇村两级共计学习190次。
2.5月13日、6月11日分别召开村级脱贫攻坚工作审核会,抽查各村(社区)的相关会议记录,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对学习各级扶贫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确保准确传达领会上级会议精神。
3.对各村、社区的村级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会议,对上级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及时调度。
4.及时召开会议,按照《合肥市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导则》,对25个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的工作资料填写等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5.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排查发现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12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对脱贫攻坚资料填写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专项督导,实地走访相关贫困户,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五)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上派镇所有村、社区党组织2019年来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全面排查,对发展党员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立即整改。
2.对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发放、领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等相关学习材料,同时开展党务知识考查,提升业务水平。
3.对党员发展等执行程序不严谨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展党员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立即整改。
4.通过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和党务知识考查,完善党员发展材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5.各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反馈问题涉及的党组织对党务工作者等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镇组织办加强指导,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等学习材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能力。
6.印发《上派镇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考核办法》(上组〔2020〕6号),制定负面清单,对党员赌博、参与宗教活动、发表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等行为加强监管。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规范、交纳党费不正常等行为严肃处理。在《上派镇星级创评考核细则》中增加了“党员监管”扣分项,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回溯”制度,对未开展党员教育的党支部严格扣分,确保党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2020年以来,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42次。
7.对所有违法违纪党员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则》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8.对近年来发生的党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镇、村相关会议上进行集中通报,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定期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开展“三访一加强”活动,回访《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
2.对城市社区、农村社区、镇直(属)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分类制定细则、分类考评,采取党务工作者互评的方式,提高我镇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
3.镇党委对2019年度星级创评考核排名靠后的党支部的书记进行约谈,压实工作责任。
4.对反映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格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5.依据《上派镇基层党组织星级创评考核办法》、《上派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与目标工作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辖区村、社区进行考核,对排名落后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6.组织开展“三访一加强”活动,并下发《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加大对村、社区的督促力度,要求对标对表认真完成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
7.各村、社区党组织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完成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上报《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登记表》。
三、“监督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上派镇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上派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上委〔2020〕4号),并召开专题党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各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全镇所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召开上派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调整上派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派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深入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3.各村、社区党组织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分工,及时传达学习镇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截至目前,上派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均制定2020年度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4.印发《上派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并召开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工作例会,组织深入学习。严格对照细则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5.制定《上派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职能,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并将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上派镇基层党组织星级创评考核办法》中,定期组织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村、社区及时予以约谈。
6.加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目前我镇村、社区做到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以及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等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7.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肥组字〔2018〕4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人选把关。
8.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级文件要求,对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任职规定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反馈的财政监督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核查,同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2020年4月28日,对村、社区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业务水平。
3.镇三资中心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确保报销资料齐全、程序规范。
4.修订《上派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5.对反馈指出存在重复超标准发放工作补贴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整改。
6.对其它村、社区工作补贴重复超标准发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并收回重复超标准发放的工作补贴。
7.立即召开会议,对银行代发户开户情况进行摸底,对6个无业务往来的代发银行账户予以清理。
8.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留7个代发银行账户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原则上不再增加银行代发户。如确需增加,由财政分局会议决定,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九)关于“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上派镇限额以下零星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
2.将《上派镇2019年限额以下零星项目库申报流程》印发至各村、社区,强化各村、社区遵守招投标制度的意识。
4.加强对征迁区域、收储地块的围墙和便道工程的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审计结果拨付工程款。
5.立即对反馈的工程项目程序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并立即整改。
6.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按照《上派镇限额以下零星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及县相关文件,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度。
7.7月10日对各村、社区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提升各村、社区工程管理规范意识及管理水平。
8.镇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办公室每月核查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平台信息更新情况,当前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平台均按期更新。定期在工作群中通报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平台更新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单位进行督促。
9.各村、社区分别明确专人负责阳光村务平台更新工作。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收回存在学习考察管理不严问题社区的相关考察费用。
2.镇党委加强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实施外出报备制度,要求镇各级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前,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给镇纪委审核备案。
3.对各村、社区招待费管理不严问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招待费进行收回。
4.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派镇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上发〔2019〕36号)中有关公务招待的制度规定。
6.对反馈的车辆补助不规范问题进行核实,并对各村、社区车辆补助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收回不规范补助。
7.2020年4月28日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学习《上派镇关于村、社区“三资”管理的补充规定》,加强对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8.对无依据发放会议费、通讯费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无依据发放的会议费、通讯费收回。
9.全面排查各村、社区无依据发放会议费、通讯费问题,如发现其他违规发放会议费、通讯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10.根据《上派镇关于村、社区“三资”管理的补充规定》,严格对财务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856738;邮政信箱:肥西县上派镇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spzd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