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奉法循理、廉洁自律。

有一次,他吃饭时觉得冬葵(古代蔬菜)味道鲜美,就询问从哪里买的,仆人告知是自家后院所种。

得知此事,公仪休很生气,认为这是在和菜农争利,立刻让人拔掉园中所有冬葵。

又有一次,他经过偏房,听到有札札声传出,推门一看,发现是妻子在织布。

他为此严厉批评妻子,认为这是在和织妇争利,于是将布剪坏,把织布机烧毁。

时人问其原因,他解释道:“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并将之作为法规颁布下去。这种廉政思想,至今依然熠熠生辉,如今法律法规中禁止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便是这种精神的一脉相承。
(肥西县纪委监委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