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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9-04-15 15: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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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两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肥西县花岗镇大众村原村主任董增文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6月26日,肥西县花岗镇大众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到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参观学习。活动当天参加学习47人,共花费9700元,平均每人206元。其中党员和村干部人数为42人,另有5人为非党员,分别是原村主任董增文家属汪帮芹、儿子董斌,原村民营长陈有仓家属王庭菊,原村文书胡训芹母亲宋德英、姑姑俞能桂,该5人花费1030元,违反了有关规定。2018年12月20日,董增文、陈有仓、胡训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肥西县农技推广中心原主任杨世安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问题

    县农技推广中心在2015年至2017年会议费支出共计15笔,其中5次会议费为实际发生。下剩的10笔为招待费用,因无法列支,报账时以会议费方式列支 ,涉及金额19010元。时任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杨世安同志对以上违规违纪行为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7日,杨世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