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柿树岗乡宗洼村党总支书记翟荣和等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集体招待吃喝等问题
2015年2月,柿树岗乡宗洼村利用村轮窑厂土地复垦项目之机,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40.61万元,并将其中137283.1元用于支付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村集体违规吃喝招待费用。柿树岗乡2017年8月7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翟荣和撤销党总支书记职务处分,给予潘家胜撤销党总支委员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村委主任职务,给予村文书廖昌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报账员桑春梅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资金被全额追缴。
二、县卫计委副主任程斌违规送礼问题
2015年3月,县卫计委机构合并期间,县卫计委副主任程斌为获取时任肥西县计生委主任袁中堂(已另案处理)在工作安排上给予其帮助,送给袁中堂3000元现金。县纪委2017年8月21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高俊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0月6日,肥西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高俊驾驶县环保局皖A-HB066公车处理私事,违反了公车使用的有关规定。2017年11月24日,县环保局对高俊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承担车辆使用费用。
“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节庆公款送礼”等深受人民群众诟病的作风之弊大大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召开的首次会议就研究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再次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强烈的信号“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础在教育,但重点还是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意识。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我约束和规范,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实践中去。
元旦春节将至,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节点作风督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中共肥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肥 西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