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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时间表上的“监察改革速度”

时间:2017-11-29 09:1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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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格在11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成员正分组协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当日工作。

8点50分,综合组吴中伟和金玮等人提前做好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

10点30分,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全国出席会议,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东川,通报了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参会的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成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直单位、中央驻疆单位,兵团及各师(市),地州市、县市区等4000多人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11点10分,组织组赵丽、庞滂、王婷婷等人兵分三路,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四个派出院的转隶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12点45分,联系会审会场、安排人员食宿、制作会议须知、准备会议资料……刚刚参加完电视电话会议的组织组副组长刘月星,带着工作人员紧张有序地筹备第二天各地州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会审。

12点50分,综合组尹雪慧和吴晨正在梳理汇总并报送本周的工作台账。综合组成立不到一个月,档案柜里已经被装订整齐、分类规整的文件和档案填得满满当当。

13点05分,法律组副组长田升正在和小组成员认真审读《人民检察院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就监察委员会如何移送案件等方面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知不觉中,5个小时就过去了。

14点42分,刚刚吃完盒饭的综合组张国锋、姜虎利又继续细化梳理近期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确定时限。

15点30分,综合组吾拉木江·吾甫尔和吴伟再次核对纪委办公用房底数后,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公用房需求情况上报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17点30分,即将参加第二天各地实施方案会审的18名工作人员进行会审前培训,工作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蒲雪梅明确了工作职责、纪律、流程及要求。

18点00分,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络员信息补充完善完毕。

19点23分,组织组组长王丽霞接起今天第5个地州纪委书记的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地就编制划转、转隶人员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问题一一答疑解惑。

21点30分,法律组自加压力,讨论确定了案件提速增效制度、案件点评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等工作规范流程,着力促进审理工作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度融合。

22点10分,综合组组长谢居友召集组员总结一天的工作进度和效果,梳理明天的任务。

24点00分,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依旧灯火通明……

一份精确到分的行动时间表,不仅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工作,也见证了自治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心和速度。